各位一看就知道是讲我的老板和我的店的故事了,但这样讲有点牵强,因为我是一个穷光蛋,未曾有自己的店,我的店其实就是老板的店。因为老板一家对我实在是太好了,然后我一忘形就尊称为我的店,大概就是这么回事了。
老板一家四代,得知这个情况我大为诧异,因为多半家庭是一家两代,三代都有些稀少,店里住着除了老板爷辈的三代人。
这样说稍微有些不严谨,因为店里还住着老板的大哥一家,从法律的角度来讲,老板和他的大哥不是直系,不能算做一家。我扳手指粗略的计算得知:店里住着十个人,你能想象四个孩子从楼上冲下来,他们的父母尾随其后的壮观景象。
至于他们的和睦程度,有无内部矛盾、洁癖......我就不得而知了,也不好妄加猜测。
我到底在店里做着何种伟大的事业呢?帮老板一家送货,通俗的讲,就是搬运工。
如果你在马路上看着一个阳光的男孩子,嘴里叼着一根烟,肆无忌惮的开着三码,很有可能是我,就算不是,也是我一同僚,你得尊重。
老板的座下有三个男人:老板的爸爸、老板的堂弟、还有一个我。虽然是处子之身,但论年龄,也是成了年的,勉强算一个男人吧。
因为处男,我们三个男人(老板的爸爸不在)吃饭的间隙多了一个无聊的话题,老板的堂弟鸭鼻子(后面就简称鸭鼻子)经常发问:“小佐,你是不是处男啊?”一遍没有响应,继续发问。老板每次都盯着我窃笑不止,等着我语出惊人,而我只有尴尬的晾在那里,说是吧,恐怕引来嘲讽:二十岁还是处男,你实在太强悍了;说不是吧,撒谎又不符合我个性。
九零后,个性是不可或缺的。
刚开始搬货的时候,我基本上是什么货都最多只能拿两箱,拿三箱老板的爸妈则大叫:“别拿那么多咯。”而鸭鼻子则最多可以拿十箱,那简直是与我一个天上地下。
鸭鼻子一个月一千二,我一个月九百;鸭鼻子会开车,会开三码,我什么都不会开(我是在他走后才会开三码的),为此,我为我那可怜的九百块的工资惭愧了许久。
鸭鼻子经常叫我拿三箱或者四箱、甚至更多,我心里深深的厌恶他。老板的妈妈听到了则狠狠的训斥他,鸭鼻子则狡辩道:“我可以拿八箱。”“他怎么能和你比呢?”老板的妈妈气愤的说。
世上还是好人多啊!
碰到我心情不错的时候,乖顺的我就低下我那高尚的头颅,听从一下他的意愿。拿四箱或者更多,但有的时候货不争气,从我的手上掉了下去,摔了一地。
“猪啊,你,掉了啦,叫他拿那么多。”老板就朝着他发火。
偶尔我主动请缨,要拿那么多,一不小心掉在地上,老板依然拿他出气。
“是他自己要拿那么多的。”鸭鼻子理直气壮的说。
老板顿时沉默了,至于相不相信,鬼才晓得,我猜:八成是不会相信的。鸭鼻子是一个多么活泼的小鬼啊。
到目前为止,我甚至都不知道他是哪一年出身的。他告诉我的是九零年某个月份的(具体几月我就忘记了,好像比我小一个月多一点的样子)。但他孩子都生了三个,而且每个都有几岁的样子,老大应该有四五岁,那岂不是十五岁左右就开始有小孩,可信度不高,鉴于他平时的活跃表现,能相信的成分就更少了。
他曾经多次对我说他家里有一辆奥迪,他下了班就开着奥迪去兜风。搞得我吃饭饶有兴趣的跟老板讨论鸭鼻子家有多少钱。
“应该有三百万以上家产吧?”我好奇的问老板。
“为什么会这么想呢?”老板反问道。
“一辆奥迪五十万左右,在怡兰苑买一套房子一百万左右,人们一般不会发掉自己一半以上的钱,所以应该在三百万以上,可能是五百万,甚至接近千万。”我蛮有信心的回答,希望得到老板的肯定。
出任意料的是:老板不说话了,我也不好一个人再继续讨论下去,正所谓孤掌难鸣。
后来我意识到自己干了一件多么愚蠢的事--跟老板讨论鸭鼻子的家产,车子是鸭鼻子骗我的,老板也真是的,也不揭穿,搞的我还一直深信不疑。我发现自己真的是头脑简单,别人说什么就信,用鸭鼻子的话来形容我再合适不过了。
“猪啊,你!”
但我还不服气,反驳一句:“你才是猪呢!”然后换成一副很恼怒的样子。
“跟你说话好累,乡下人不能说,土崽子不能说,我最喜欢别人叫我猪了。”说完,他摆出很茫然的模样注视着前方。
至于什么乡下人、土崽子听起来倒不会觉得有什么,但我隐约可以从他的话语中听出他们城市人对乡下人的不屑、鄙视,所以我作为乡下人中一员,理所当然的跟他较劲。
我不允许城里人瞧不起乡下人,仅此而已。有钱就了不起啊!
而叫我猪呢,听几遍也不会有什么,太频繁了则会让我来火,特别是烦躁的时候更容易来事。
哎,我这臭脾气。
鸭鼻子是我最讨厌的人,我一直这么认为着。
老板娘经常宠着我,屡次叫我帮她加货,或者擦灰,不让我搬东西,其实这才是我最讨厌做的事。当我手里拿着抹布清理货柜,而鸭鼻子叫我去搬货的时候,我是多么的想去啊,但老板娘说:“小佐,不要搭他。”在鸭鼻子再三催促下,我也就顺水推舟--溜掉了。
超市里面的空气仿佛凝固了一样,让我缺氧,我天生就是一只小鸟,外面才是属于我的天空,才能让我自由飞翔。
老板畏惧鸭鼻子,所以我跟谁一起送货,他说了算。偶尔老板强硬起来,我也就理所当然的随老板去了。其实这其中有一定的利害关系。
鸭鼻子家里很有钱,应该接近千万。在这里做事完全是帮忙,一千多对他一点用都没有。虽然老板家里也很有钱,老板的爸爸曾经我说过一句很雷人的语录:几百万算什么!(我当时在想:自己一辈子能不能赚到一百万。)但跟鸭鼻子家比起来,还是很逊色的。
因为我是乡下人,正好农忙,我想回家帮忙,而身为富二代的鸭鼻子,很想去瞧下什么土鸡、土鸡蛋这一类的东西,缠着我要去我家玩,好客的我当然是来者不拒,尽管我当初对他的印象不好。也因此鸭鼻子和老板的父亲吵了一架。
那个时候我正在吃饭,听到外面吵吵闹闹的,还以为是有人在“踢馆”,等我吃完饭出来,看到老板的父亲和鸭鼻子正在激烈的争吵,老板娘的眼睛红红的、湿湿的,恰似被吻过的嘴唇。我一头的问号,起内讧是什么情况?
我的大脑还没转过来,老板的父亲已将一根食指伸到我的面前。
“小佐,我跟你说,你想回家可以,但要做满一个月,没做满一个月,你哪里都不能去,除非你不要工资。”我顿时懵了,我当初可是跟老板全家说好的(包括他),做到一二十天的样子,要回家一趟,他们也都应允了。
我当时只想还他一个食指,“妈的,有钱就了不起啊,有钱就可以言行不一啊。”然后拍拍屁股走人。但脑子迟钝的我,居然说了句:“哦。”而且特平静,平静的让我自己都感觉诧异,仿佛这里发生的一切都与我无关,我只是一个局外人。
就这样,鸭鼻子想去我家的计划被扼杀在摇篮里,但我还是中途回家收稻谷了,在他们的大赦下。
自从我回家后,店里招了一个新人--小陈,我能明显感到自己受宠的地位受到威胁,老板特意为他买了一张折叠椅,让他午休。鸭鼻子带了我几天,坚定不移的走了。
渐渐,我掌控了三码;渐渐,我学了辨钱真假;渐渐,我记住了那些送货的点;渐渐,我成了独挡一面的小人物。
我足足花了一个月,才将这些重要情报记住,这可急坏了老板一家。倒不是我的脑子愚钝到如此地步,是因为我实在怕麻烦,懒得去记那些东西。我所想的就是搬搬货、卸卸货,然后坐在车上看看报纸,至于收多少钱,有没有假钱,送到哪里,我才懒得管呢。
刚开始一个人送货的时候,还是蛮搞笑的。我实在不知道哪些钱时真的还是假的,在手里摸来摸去,也摸不出个名堂来;看来看去,也看不出一个所以然来。一张也就罢了,偏偏张张都如此,但我还是装模作样的把每张都瞧了下,天知道哪张是真的哪张是假的呢。
我从家里回来,拎着一些土特产送给老板家,老板送货去了,我在外面小等了一会,老板和小陈一起开着昌河车回来了,老板坐在副驾驶位上,而在挂档的放茶水洞里,赫然放着一瓶超大的百事。这可是对我的重磅出击,我跟老板送货喝矿泉水,他妈的,这小子才来两三天就喝大百事,这还了得,唉,都怪我什么都不会开。
阿弥陀佛,无知也是一种罪过啊!
老板从车上走下来,淡淡的跟我说:“小佐,你回来了。”我欢快的心情早已被冻结,但还是勉强挤出一丝微笑:“嗯。”宛如那被打入冷宫的妃子,强颜欢笑,却始终得不到皇上的一丝青睐。小陈从我的面前走过,简直无视我。得宠的宫女就是这副德行。
小陈很默言,这点与我神似。但他比我多了一份稳重,我始终像个长不大的孩子,嘻嘻哈哈。虽然我们年龄相仿,只相差两三岁的样子,但他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威严,让我不敢去招惹他,甚至说话都得小心翼翼,仿佛我说错一句话,就会被他打的非伤即残。当然,这些只是我一厢情愿的猜测。尽管如此,还是尽量避免去搭他。
下午开工,小陈躺在上面说到的椅子里还没醒来,鸭鼻子吩咐我叫他起来干活,但我没有动。
“你为什么不去叫醒他?”鸭鼻子质问我。
我是多么想回答“我怕”,但我更怕回答“我怕”引来一阵嘲讽,于是我选了沉默。
沉默是金啊!
但就这样一个人,第一个让我害怕的人,半夜跑来“投靠”我。
那晚我心情不错,小喝了瓶啤酒,借着酒意和困意,早早的睡觉了。睡到正香的时候,迷迷糊糊听到有人喊我。
“小佐,小佐,小佐.....”
三更半夜的,而且在这人生地不熟,肯定是在做梦,继续睡。但这种声音连绵不绝,莫非倩女幽魂?可这是男腔啊。
终于我被声音的持之以恒打动了--醒了。才发现是真的有人在喊我,于是我打开了门,小陈立马现身在我的眼前。
“我老婆和我吵架了,今晚我可以在你这里住一晚上吗?”小陈问道,肩上背着一个包。
都站到我家门前了,难道还有拒绝的余地吗?
“好哦。”我说。
就这样,我们两个大男人一起睡觉了,但我租的房子温度实在高的让人汗颜,开了两个风扇依然让人汗如雨下。用小陈的话讲:你那房子里面的温度跟白天在太阳底下暴晒差不多,你那湿衣服晾在屋子里过一天都可以干。
就这样,我们两个大男人谈妥(讲话)到凌晨三点多,上至理想未来,下至家庭琐事,上下一辈子,我们无所不谈,大有相见恨晚之势。
“你跟你老婆为什么吵架?”我不解得发问。
“因为我老婆说我赚的钱太少,她说她一个月赚四五千、五六千,你一个月才一千多,你算不算一个男人?”小陈气愤的回答,嘴里叼着一根烟。
看来老婆厉害也不是件好事,功高震“主”啊。
我心里略微吃惊了一下,他老婆这么厉害,工资那么高。“你老婆是做什么的?”我好奇的问道。
“做模具设计的。”小陈说道,嘴里吐出了一口烟。
“那你老婆也够狠心的,居然连你算不算男人都说出来了。”我替小陈打抱不平的说。
“是啊,她都跟我吵了好几个晚上了,我懒得跟她吵,今天我实在忍不了,于是就出走了。明天我们就回家去离婚。”说完,大大的吸了一口烟。
我也抽了一口烟,“但你们有孩子啊?”我继续追问。
“是哦,我也不想跟她离,但她天天吵着要跟我离婚,离就离呗。只是这样子对孩子不好。”小陈用指头掸了掸烟灰,若有所思。
我们还就初恋,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等等谈了许久,至于谈话内容,其中细节,我就不想透露了,毕竟我不想他妈的把我的全部曝光,我只是想告诉你我生活中的一小片段。仅此而已。
翌日中午,小陈去店里领工资。
“老板,我要回家跟我老婆离婚,我不做了,希望你把工资结给我。不好意思。”
“哦,那给你一百六。”老板盯着小陈说,手伸到抽屉里取钱。
“不是两百五吗?一千五一个月,做了五天半,今天上午我就不算了。”小陈争议到。
我想老板也有些畏惧小陈,或者做贼心虚什么的。再彼此交谈了几句,就给了小陈二百五。
我那可怜的九百块工资啊,人家才做了五天就二百五。
后来,老板、鸭鼻子、我三方“首脑”,一起送货,就小陈一事,举行了“会谈”,老板坚持说小陈是骗他的,而我和鸭鼻子则选择信任小陈,在老板的“炮轰”下,鸭鼻子渐渐倒戈,开始偏向于老板的话语,只有我矢志不渝的坚守阵地,继续相信小陈,因为有一件小事在我心底扎了根。
小陈在我那借宿的时候,发现了我放在席子下的一百块钱,他提醒我放好,并设身处地的说:“假如我手脚不干净,走的时候拿了一百块,你就没有了。”但我还是放在那里,只不过换成用一本书压着。第二天他走后,那一百块依然安在。
其实我大部分时间是跟老板的父亲一起送货,老板的父亲实在是一个无聊的老头,他没什么话说的时候就说:“那些老太婆,在跳什么垃圾舞。”而我此刻正坐在三码上--他的旁边。于是我不得不忍受一天十几遍、几十遍的相同话语。你能想象我是多么的烦恼。我不知道他老伴听到这句话是何种感受,因为他老伴正是一个老太婆,没准这就是他老伴想跳舞而不去跳的缘由呢,而他自己也已经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糟老头了。他自己为什么没有察觉呢?没准他认为自己宝刀未老,这也说不定呢。
不过他的腕力确实非同一般,三码门偶尔因为货物积压而关不上,苦恼的我对门实施了一顿“拳脚相加”,门丝毫没有退让的意思。这一幕不幸被他看见了,只见糟老头径直走了过来,一手扶住后门,一手用力拉侧门,“砰”,门乖顺的合上了,这时他对我笑了笑,仿佛在说:你还不行那。我也不好意思的回敬了一个憨笑。他一得意,毛病又发作了。
“那些老太婆,在跳什么垃圾舞。”
这句话倒是大有来头的。
那是他领他的宝贝孙子贝贝回家,恰巧有一大堆老太婆在跳舞,他的孙子--贝贝有感而发的。被他当成了经典名言,时时朗朗上口。也许那些正在跳舞的老太婆听到这句话,掐死他孙子的心思都有呢。
老头倒也不是一无是处的,最起码,他还是蛮富有幽默感的。
那次他和我一起送货,理所当然的他开三码--因为我开的他害怕。我坐在三码左边,旁边有一骑自行车的小伙子,和我们并驾齐驱,老头是慢热型。忽然,小伙子栽了个跟头,夸张的倒翻跟头,自行车也跟着倒翻,我就跟看杂耍样瞪大了眼睛,老头来句:“摔得蛮好呃!”我听了简直笑的我肚子疼,其实我看到倒翻这一幕就开始笑了--那种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笑,因为那小伙子连人带车倒翻的幅度还真是让人瞠目结舌呢,但经他这么一说,我的肚子笑的还真隐隐作痛呢。
他的口头禅除了上面的那句,其实还有一句,那就是,那就是--“哦,天下雨,天要打雷了。”其中“哦”字发音特别重,完全是引人注意的那种。这句和他的掌上明珠--孙子贝贝,也是脱不了干系的。他说:“我孙子贝贝就是这样说话的。”
你真应该见见他那混账孙子贝贝,剃一个齐沿头,犹如戴了顶假发。如果给头发涂上青白相间的颜色,那像极了扣了个掏空的西瓜在头上呢。左眼皮上面长了一粒麻子,经常哭丧着一张脸,要妈妈-老板娘买玩具,那样子简直滑稽极了。
“妈妈没时间,叫爷爷带你去买,乖,儿子。”一句话吧把崽给大发了,真厉害。
他儿子则真的缠着他爷爷去了,老头有些钱,孙子要什么就买什么。
“好多人都有几百万资产呢。”我不无羡慕的说,这也难怪,我一个月才几百,我什么时候才能做个有钱人,彷徨啊。
“几百万算什么东西。”他一脸不屑的回答,他卖瓜子赚了不少钱,身价不菲。在他眼里,视金钱
如粪土。
上次看到一辆奔驰越野车,车主到老板店里买水,我送水过去的时候问他女儿,“这车多少钱?”“也就一百多万吧。”我他妈的真想揍她,也就,什么意思啊?钱在他们有钱人眼里真的一文不值啊!
也许我们有些人一辈子也赚不到那辆奔驰越野车的钱,没关系,再继续努力。
当别人唱一首很好听的歌,或者别的什么,反正在我看来很有成就感的事。我都会他妈的难过许久,为什么我会这么默默无闻着?为什么好事不和我搭一点架?
“人间哪有真情在,捞到两块算两块。万水千山总是情,少给三块行不行。”小罗子这句话说的好啊。
小罗子是既小陈后的产物。
小罗子也许是我这辈子见过最最讨厌的人,真的可以这么说,我自始至终都没有改变对他的看法,由此可见,他是多么的讨厌。甚至后面我的离开都和他有一定的干系呢,因为我实在无法容忍他。自从他过来后,我每天早上过去,我甚至不怎么乐意进店里,仅仅因为他在里面。
小罗子的工作热情很高涨,来的时候和走的时候表现尤为突出。每天早上可是六点多就跑到店里去的,走的时候又发神经。什么“老板早上可以起早一点,早一点开始送货。”遇到有啤酒瓶要搬,老头子帮忙,他嘴又开始不干净了。
“怎么要老爷子搬呢,我一个人搬就可以。”我敢打包票,假如我站在那不动,他准会发怒的说:“站在这里不动干什么。”我甚至很想告诉你当时他的模样,眼圈处红红的,好像生了很大的气的样子,其实这完全是他喝了一瓶啤酒的缘故。他就是那种人。不会喝酒,但又非常好那一口。我对这一类人大多没什么好感。你真应该见见他做事的样子,才能理解他是多么的“伟大”。他大体是板着一副脸在做事呢,和他喝完酒后的热情完全是两回事。我真想自己有读心术,看他在说“我一个人搬就可以了”,抱着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态。鬼才知道呢。
所以做事不温不热的我,和他那“高昂”的激情,我简直无地自容,我经常默默搬货、默默吃饭、默默走人。他坐在那和老板一家用高八度说炮,我吃完了饭摸摸头,“那个,我可以回去了吗?”虽然很不情愿,但还是毫不留情的打断了他那漫无边际的话语,所以你大概、也许能理解我是多么的讨厌他了吧。
其实我不反对别人说自己的大话,说那种我不知道的,没准还能让我对他有几分佩服,或者景仰什么的,但要是说那种我一下就能拆穿的,我就实在是很苦恼了,一方面要忍受耳边的喋喋不休,一方面在想怎么他吹牛不脸红?
除此之外,他还很龌龊。
随地吐痰、弄鼻涕什么的,对他来说简直是家常便饭。没准他刚吃完饭,我和老爷子正吃得起劲,他站起身来到老爷子后面就用中指捂住左鼻孔“哼”一下,右鼻孔“哼”一下。然后大摇大摆的走出去。你能想象我们后来吃得是多么的扫兴,宛如吃的不是饭,而是他的鼻涕。
他是司机,他经常往窗外吐痰,等红绿灯也是,他可不管窗外有什么人,哪怕你是省长什么的,只要是他的“痰兴”上来,直接一口痰往窗外飙出去,那些被他吐到脸上、手上的人都敢怒不敢言,你只要看一下他的那个痞子样就知道为什么了。
他还干往窗外扔烟头的勾当,有一次扔到一个骑电车女人的胸罩里面去了。那场面简直滑稽极了。那个女人停下电动车翻开胸罩倒烟头。嘴里边说:“该要死了,短命鬼,烧到老娘的奶子了。”
他完全是那一类人,实在令你提不起什么兴趣。不过你真应该见见那个瘪崽子的模样。你见到他的第一反应,应该、绝对是三个字--“劳改犯”,他是头发剃的极短的那种,经常板着一副严肃的脸,全身极瘦,走起路来,双手臂固定向后倾二三十度角的光景,背有点微驼,可能是做搬运工久了的缘故吧,这也是我所害怕的。
如果让所有严厉的老师大比拼,他一定能在里面称王。他喝完酒则可以清妆演恶魔啦,此刻他的脸简直让人望而生畏,本来就一副可怕的面孔,酒后他的眼圈周围增添了一层红晕。那样子真是可怕极了,我甚至都不敢跟他说话。我害怕万一他等下稍有不顺,把我打的鼻青脸肿。
他就是一个土匪、流氓,千真万确。
他告诉我,他曾经跟一个师傅学手艺,师傅专挑累的,脏得活给他干,他没说什么,晚上还要他端洗脚水、牙刷碗,不端就用皮带抽他。然后他趁师傅早上刷牙的时候居然用牙刷捅他,他说捅的肠子都出来拉。后面警察来了,但他早已经把自己的脸庞、手臂都弄得鲜血淋漓,他说他是自卫,师傅打他在先,接着他反抗,但稍微有些过了头而已,多么机灵的一个小伙子啊!
流氓不可怕,就怕流氓有文化。
他原本是在外地当司机的,但因多次与人打架,被遣送了回来。事情是这个样子的。他开车的时候,前面有电动车在路中间骑,就是不让道。他直接把车子挡在人家电动车前头,下车就给骑电动车的人一顿暴打。他经常干那一类的事情,现在稍微有些收敛,后遗症还是有的,碰到别人挡道,或者糊弄他-就是在他前面左一下、右一下的那种,他都会破口大骂。
“撞死你个瘪崽子!”你能猜测我坐在他身旁是多的心惊胆颤,我甚至担心他会突然赶我下车。你知道,我是傻不垃圾的,走回去对我绝对是一种挑战,所以我大体是观望窗外的风景、美女什么的。
偶尔思考些什么东西,林岚闯入了我的脑海。
林岚是我在送货的时候认识的一个女孩子,也是一搬运工,年龄比我小个一两岁的样子。我经常应邀到她住的地方幽会。
她对我可以说是一见倾心,傻乎乎的她还向我表白了呢,“我可以做你的女朋友吗?”被我以一句“我们两个人是不会有结果的”给拒绝了,想想还真是有点搞笑呢。
也许每个女孩心中都有一个白马王子的梦,而我只不过是她偶然邂逅的白马。
不过这丝毫不会影响什么,我们依然幽会,也许干柴烈火就是用来形容我们的吧。
如果你认为我们在一起做见不得光的事,那抱歉你猜错啦。我们仅仅聊聊天而已。不过胡搞倒是有过那么一两回。
嗯,那是一个下着倾盆大雨的晚上,我本应该回去,但因为没有雨具,于是就在她那多呆了会。渐渐我们的话题也谈完了,两个人互相盯着,那倒是有些蛮尴尬的呢,我低下头。突然,我发现掉在地上的眼泪,我抬起头看了看她。看着她眼泪汪汪,我顿时不知所措,我能想到的就是抱住她,我简直把她抱在自己怀里呢,我吻遍了她的脸,虽然我不是很喜欢她,但当一个女孩子对着你哭,你真应该做点什么呢,真的。
“我一个女孩子做搬运工,又是上货,又是下货,很累呢。送货送到别人店里去,有的老板又故意刁难你,我每天过着又累又受气的生活,我感觉自己活得好苦。”她依偎在我的胸膛哭泣着说 ,“真想早点解脱呢。”
深有同感而又拙言的我,也不知道说什么安慰她好,只能紧紧的抱着她。两个被生活遗弃的孤男寡女,唯有在黑夜互相舔着伤口卑微的活着。
“我们做好吗?”她说。
我知道她说的是什么意思。
“我没有避孕套。”我当场委婉的拒绝。
“下个礼拜我们做好吗?”她再次请求,“你去买避孕套。”
我顿时沉默了,“下个礼拜再说吧。”
第二天做事的时候,我为到底要不要买避孕套思索了许久,到傍晚我还是没有买。我每天手头在搬货心里都在想到底要不要干那回事,没人和我做的时候,想的要命,寂寞的时候看A片都会手淫,但真正有人要和我做的时候,自己又不是很想去做,甚至有点不想做,这种想法还真是有些让人难以置信呢。
但我还是买了避孕套,因为我一直嘻嘻哈哈的,我怕等下店主以为我是小孩子,然后来句:“你多大?”所以我进店的时候,摆出一副大人般的面孔,然后平缓的说话,眼睛也不躲闪。
“有避孕套买吗?”
周末的时候我真的去了,但我们没有做,刚开始她不想做,我顺从了她,后面她想做,但我拒绝了,我也不知道为什么,可能我觉得彼此接吻,不脱裤子的摩擦,射精就已经很满足了。
如果你不能为心爱的女人穿上嫁衣,请停下你解她衣扣的手。
后面我们有一段时间没有见面,因为我去见我的前女友了,那个在我记忆中扎了根的女孩子。
回来后,才知道她找了我很久。
她当时眼圈哭的通红的跟我说,她真的很气愤,因为我不曾爱或者喜欢过她。
她说,她一拳打向一堆矿泉水,本以为可以打爆一瓶甚至几瓶,结果一瓶都没有破,而她的手却打出了血,因为击中了瓶盖,而这一切全是因为我这个负心汉。
她说,我经常跟她说的“你是我这辈子最值得遇见的人。”仿佛她是我的守护神,全他妈的鬼话,她只是我用来慰藉寂寞的牺牲品。
她说,她整天琢磨着往墙上的本子里写句:可怜之人,必有可恨之处。但她始终没有想到这句有什么激励或者警示的用途。现在终于想到了,用来形容我再合适不过了。
她说,不过这倒让她有点想见见我前女友,到底是何种魅力能够甩了我,又让我回到她身边,很厉害的婊子啊!
我突然觉得自己生活的很糜烂,我觉得自己对不住林岚,但我实在不能把前女友从自己的脑海中抹去,而我又没有容纳两个女孩在自己心中的度量。对不起了,林岚。那个因为我,喜欢上吃西红柿蛋汤的女孩;因为我,炒的一手好菜的女孩;因为我,不耍脾气的女孩......
转过身,抬起头,我已经泪流满面。
我也经常一个人送货,陪伴我的当然只有那鸟不拉屎的三码了。
三码在我的驾驭下完全像一辆山寨版的凯迪拉克,速度当然是没的说--三码的最大油门。当然,指望我和普桑齐头并进,那也是不可能的事,等下交警追着我后面跑,说我超速了,那还真是让人笑掉大牙呢。
我开三码过人的技术可谓顶呱呱,只要前面的人留有三码的空隙,我就会刷的一下,调最大挡冲过去。我过人完全是S型,车头一摇,车身一摆,就过去了,就跟车子吃了摇头丸样的。如果我开的不是三码,而是法拉利什么的,那些路人没准半天都摸不着头脑呢。
叔叔(就是老头子,做人还是应该礼貌点)、小罗子他们都不敢坐我开的车,他们管这叫漂移。用他们的话讲:你开车就跟漂移样的,我坐的害怕。我自己倒不会觉得害怕什么的,我甚至觉得自己开车很稳,至于开快,完全是对速度的一种享受。
其实我的三码技术完全是鸭鼻子教出来的,他也是如此开车的,有其师必有其徒吗。说句心里话:鸭鼻子都不怎么敢坐我开的车。难道我已经青出蓝而胜于蓝,出师了?
我感觉自己的三码手艺在老板家应该排行第三,当然我得尊重师傅,鸭鼻子算一个。小罗子的三码技术也是不容小觑的,他娘的,我实在不愿屈居其下,但他几年的开车经验,让我这个初来乍到的小伙子不得不服。他对三码的操纵简直可以说是随心所欲,他左手握着三码右扶手,右手捏着三码调速器。注意,是捏着,就跟别人拧螺丝一样玩弄三码,三码在他手里简直像是一个玩具,更气死人的是他开三码不看前方,眼睛朝右呢,尽管如此,还是给人一种开车很稳的感觉,所以我不得不屈居其下。
碰到我心情好的时候,“漂移”是经常玩的,意外也是有的。
那次我把三码开到最快,突然一个急右转弯,那个三码像受了惊吓的野马,起了一个四十多度角,两个轮子在跑呢。有很强的翻车趋势,我连非死即伤的觉醒都做好了,但我条件反射的伸出了我那混账左蹄子,并且着地的那种。于是重心偏向了左边,车子平了下来。当时的情形是多的危急,如果我的蹄子伸出来慢了一点,我八成撞了墙,如果前面的轿车不是停在那里,而是疾驰过来,我一定会撞上的。
大难不死,必有后福,希望如此。
在我半个多月的“精心照顾”下,三码很多部件开始罢工,喇叭不响,左拐弯灯不亮......你能想象我开最大挡过颠簸处而不踩刹车的状况,人都会从坐垫上腾空而起,何况那“弱不禁风”的三码。被我运回去的啤酒瓶经常性的破一两个,有一次我还炸掉了一瓶啤酒呢,一块偌大的玻璃掉到我背上,我一点都没有察觉,我回去的时候,才发现自己屁股底下有一块碎玻璃,而且是尖尖的朝上呢,想想还真是危险呢,如果弹到我脸上或者什么地方,肯定会毁容的。
哎,神功护体,没办法。
当我再次开着三码放荡,发觉口里有一口痰,于是我一个右转头-吐掉那口痰。当时正下着雨,我穿着雨衣,因为速度问题,帽子被风吹垂下去了。我也就任由雨淋湿我的头,但我发现痰吐得太近,好像掉在我的雨衣上,还是掉在蒙着货的雨布上,我实在想确认下,于是我转过头去观察,“砰”,三码撞到右边的路沿了。这次三码是集体罢工了,连有电无电指示灯都不亮,电瓶开着和关着没什么区别,动都不动。
我就是那种人,没准怎么死的都不知道,却回头看那口混账痰到底吐在哪里。
当老板开着昌河来接我的时候,他问我车子是突然不动了?我甚至都不敢告诉他真相,因为我自己都觉得原因有点不可思议,“嗯。”我说。
回到店里,老板娘看着我湿漉漉的,又是“哎呀,小佐,淋成这个样子了。”脸上带着惭愧的微笑,又是“小佐,要不要换一件衣服。”天知道我是多么的心虚,淋雨是我自愿的,车子是我撞坏的,于是我一直低着头,装出一副淡定的模样,他们一家人没准在想:小佐原来是这么的低调。
实在是笑死人了。
没有一定地位,不适合如此低调。
我完全是不会撒谎的那一类人。第一,我不知道怎么撒谎,第二,撒谎我会自己跟自己过意不去。所以我要么顺着别人的意思回答,就像上面,要么敷衍别人的发问。
老板曾经给我一张周华健的演唱会的门票,就是雪津啤酒,情系江西的那种。当老板问我演唱会怎么样?因为我压根就没有进去看,我在门外把票以六十块卖给了票贩子。这其中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,那天是情人节,我和林岚有约会,而且我对什么演唱会实在提不起兴趣。
“身临其境的感觉当然非同凡响。”我说。
多大的谎言啊,当他再追问什么周华健唱了些什么歌,有几个主持人,我则一溜烟的跑出去,我可不想被揭穿。
老板为人不错,是个大帅哥,我跟外人都这么说。倒不是奉承或者巴结,而且我生平最鄙视这一类人--发自内心。碰到这一类人我唾沫吐到他脸上的心思都有。
老板经常送衣服给我穿,每当老板给我衣服,我都会感慨:哇,这么好的衣服。再接着补一句:好歹自己也长得不赖。
老板在我的印象中,一脸灿烂的微笑,露出洁白的牙齿。想想跟我有点类似呢。我笑起来,对面汤店的老板娘都说:你笑起来好可爱。也露出了白牙。但我跟老板不怎么说话,因为我对老板有所顾忌,这完全是我一意孤行。即使知道自己错了,但还是不去想怎么挽救或者改正。
唉,算了吧。
老板、鸭鼻子、我三人一起坐一辆昌河车送货是最威风的,我们三人都光着上身,打着赤膊。那些车子看到我们三个“肌肉男”,没弄明白怎么一回事就远远的避开了。做人还是机灵点好,免得怎么死的都摸不着头脑。
下车的时候,老板走在前头,鸭鼻子和我就跟他的左臂右膀样的,尾随其后。路人看到了都用异样的眼神盯着,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古惑仔?没准心里这样揣摩呢。
如今,鸭鼻子已去新疆买瓜子,老板也和小罗子成了昌河排挡,剩我一个人孤苦伶仃的开着三码,闯荡江湖。我点燃一根七匹狼(软灰),狠狠的吸了一口,左手夹住香烟,右手紧握三码龙头。但我还是忍不住悲伤起来,一股想哭的冲动。
物是人非啊!
我开着三码,耳旁竟是呼啸着的夏风,注视着沿途的风景往后退去,伤感毫无前兆的袭来,这是为何呢,我自己也不明白,只知道自己体内流过一股名为伤感的河流,迅速将自己泯灭,最后彻头彻尾的伤感起来,
那就用速度来诠释我的伤感吧,奔驰吧,三码!
我们三个男人,每个人都是独挡一面、顶天立地的男子汉,老板当然是没的说:英俊潇洒、风流倜傥。他的一个微笑足以把进货的老板娘迷住,让她们唯(他)命是从。
鸭鼻子身材有些魁梧,三人中数他最壮,他进别人店里就像鬼子进村一样。先拿根雪糕给我,再自己拿片西瓜吃。吃东西不给钱完全是他的作风。有些老板娘压根不敢找他要;有些找他要呢,他就说“下次。”
下次给钱,想都不用想。
他倒是一个很有钱的人呢,前面也提到过。有次晚上请我吃烧烤,拿出来全是一百的,他说他一晚上带两千多零用钱。他跟朋友把钱看得很轻,他屡次轻我吃东西。但我没请他吃过东西,众所周知,我是一个穷光蛋。偶尔不要他清,他甚至会在意,说我不给他面子。其实是不想欠他太多的人情。
那晚又被他拉着去吃饭,二十一块钱。因为我实在不敢点菜,让他多用钱,可他结账的时候就是不肯给店主零头。搞得我坐在那都不怎么好意思,恨不得自己掏一块出来,但自己压根身无分文,他就是那种--不乐意拿个一百给别人,让别人找九十九给他。
现在才意识到当初对他的见地是多么的错误,他根本不是那种游手好闲的富二代,而是非常富有同情心呢,不求回报的请朋友吃东西;在搬货方面也是很英明的,我累了,他说“你不要动,让我一个人搬”,而他累了,我说我一个人搬,他也还是会帮忙。我甚至觉得他是我在这里最喜欢的人呢。我为我当初对他的偏见感到抱歉。当我一个人上下货的时候,他对我的好的点点滴滴,都会在我的脑海浮现,我是多么的后悔没有珍惜和他在一起送货的日子,让那些日子成为了回忆。
三个男人中,当然算我逊色一点,这也难怪,我是一个伪男人。但如果你因此认为我好欺负,那你就大错特错了。我也是很嚣张的。没办法,跟痞子类的人相处久了,自己也一身痞子气。
随便举个例子,别人看我三码里面的水,问:“这是送水的不?”“这是打罗的。”我说。
我开三码真的可以说是肆无忌惮,我就冲,有本事你撞我啊。当我叼着根送货点老板给的软金,穿一个露出胸肌的背心,你很难想象在过马路的时候有车敢不让我。甚至有车堵在我前头的时候,我大吼一句:“让一下哦!”他就会乖乖的让开,有的时候你必须强硬点,这个社会欺软怕硬的人很多。
我对送货点采取微笑服务,对老板采取香烟政策,对老板娘这采取色诱之术。其实我长得也算帅,真的,只是帅的不明显罢了。
跟他们送货久了,对那些老板(娘)都是了如指掌,顺发的老板最麻烦,每次都会退这退那的;轻工二的老太婆很是啰嗦,还说自己做生意马虎;恒财隆的酒送的我头痛,一天十箱;学生廉价的老板娘酷似我追求的女孩,我弄的她老是对我动手动脚;以及我很害怕送货去的--小夏店,那女人贼精;便士便的娘们风韵犹存,我很想吻她。
......
当我对着镜子欣赏自己健美的肌肉,难道这就是自己的初衷。渐渐我想离开这片土地。老板娘家所有人都极力挽留。他们家人对我真的不赖,但始终不能阻挡我追求梦想的脚步!
梦想,都么好听的词啊。
当我收拾行囊准备远去,一种很奇怪的思绪灌入我脑海:我舍不得我那和我缠绵爱恋的女孩林岚,我舍不得我那廉价租的老房子,我甚至舍不得把我的席子从地上卷掉。
离开这里吧,去寻找我的未来,未来在哪里,未来是什么样子,我到底该何去何从,我彻底的迷茫了。
谁能指引一下,谁又能引荐一番。
就这样吧,我这注定平凡的一辈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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